时间:2024-07-08
按照国务院印发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要求,现将部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期:2024年07月08日-2024年07月16日。
二、受理方式
公示期间如对入选人员有异议者,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,并署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。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以便调查核实。
地点:天津大学人事处;
通讯地址(邮编):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杏荪楼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
电话:022-85356009;
联系人:陈老师 马老师
天津大学人事处
2024年07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