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选拔天津大学法制办公室主任的公告

时间:2020-10-07

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校内、外公开选拔法制办公室主任。公告如下:

岗    位:法制办公室主任

岗位职级:副处长级

编制类型:事业编制

选拔人数:1

起止日期:2020年10月8日-10月21日

薪资待遇: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

岗位职责

1.统筹管理学校法治相关工作,为学校决策提供法律政策支持;

2.指导规章制度的立章规划、审查与清理,根据上位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需要,负责学校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;

3.负责重大合同(协议)审查把关,答复部门及师生咨询的各类法律、政策性事项;

4.负责学校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指导处理;

5.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法律培训等普法工作,向各专项工作提供法律协助及服务;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选拔条件

1.中共党员。

2.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增强四个意识,坚定四个自信,做到两个维护;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,热爱教育事业;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。

3.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
4.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。

5.在党政、司法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担任副处级(或相当于副处级)以上职务,或担任正科级职务且符合提任副处级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;或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。

6.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(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
7.在编在岗人员报名,须征得原单位同意。

选拔程序

1.报名及资格审查:通过“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”(网址:http://join.tju.edu.cn/)报名。新用户请先注册,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信息提交成功后,即可进行岗位申请。学校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。

2.笔试面试:对报名者进行胜任力测评、心理测评和专家面试。

3.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要求,经过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、讨论决定、校内外公示、宣布任职等程序办理调任手续。

信息备注

1.本次选拔只接受网上注册报名,不接受书面或电子邮件报送的简历材料。

2.在“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”进行岗位申请时,请在“附件信息”页面上传个人简历(中文)、《天津大学处级管理干部选拔报名及资格审查表》、对岗位的认识(800-1000字)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(包括:学历及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职务证书,执业资格证书等)。附件请以“姓名--简历”、“姓名--登记表”、“姓名岗位认识”以及“姓名--证明材料”命名。

3.学校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的报名者。为了保证联系通畅,报名者注册时,请务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。

4.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。

5.《天津大学处级管理干部选拔报名及资格审查表》请到“天津大学人事处网站—下载专区—招聘与人才引进科”(网址:http://hr.tju.edu.cn/list_lm.jsp?urltype=tree.TreeTempUrl&wbtreeid=1052)中下载。

 

联 系 人:魏建宏、张贵鑫

联系电话:022-27404541,022-85356094

电子邮箱:zzb@tju.edu.c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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