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0-10-07
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校内、外公开选拔法制办公室主任。公告如下:
岗 位:法制办公室主任
岗位职级:副处长级
编制类型:事业编制
选拔人数:1
起止日期:2020年10月8日-10月21日
薪资待遇: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
岗位职责
1.统筹管理学校法治相关工作,为学校决策提供法律政策支持;
2.指导规章制度的立章规划、审查与清理,根据上位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需要,负责学校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;
3.负责重大合同(协议)审查把关,答复部门及师生咨询的各类法律、政策性事项;
4.负责学校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指导处理;
5.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法律培训等普法工作,向各专项工作提供法律协助及服务;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选拔条件
1.中共党员。
2.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,热爱教育事业;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。
3.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4.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。
5.在党政、司法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担任副处级(或相当于副处级)以上职务,或担任正科级职务且符合提任副处级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;或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。
6.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(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7.在编在岗人员报名,须征得原单位同意。
选拔程序
1.报名及资格审查:通过“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”(网址:http://join.tju.edu.cn/)报名。新用户请先注册,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信息提交成功后,即可进行岗位申请。学校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。
2.笔试面试:对报名者进行胜任力测评、心理测评和专家面试。
3.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要求,经过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、讨论决定、校内外公示、宣布任职等程序办理调任手续。
信息备注
1.本次选拔只接受网上注册报名,不接受书面或电子邮件报送的简历材料。
2.在“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”进行岗位申请时,请在“附件信息”页面上传个人简历(中文)、《天津大学处级管理干部选拔报名及资格审查表》、对岗位的认识(800-1000字)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(包括:学历及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职务证书,执业资格证书等)。附件请以“姓名--简历”、“姓名--登记表”、“姓名—岗位认识”以及“姓名--证明材料”命名。
3.学校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的报名者。为了保证联系通畅,报名者注册时,请务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。
4.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。
5.《天津大学处级管理干部选拔报名及资格审查表》请到“天津大学人事处网站—下载专区—招聘与人才引进科”(网址:http://hr.tju.edu.cn/list_lm.jsp?urltype=tree.TreeTempUrl&wbtreeid=1052)中下载。
联 系 人:魏建宏、张贵鑫
联系电话:022-27404541,022-85356094
电子邮箱:zzb@tj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