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4-10-27
申报生育津贴所须材料的说明
1、诊断证明书(加盖专用章、生育保险章);
2、出院记录(加盖专用章、生育保险章);
3、手术记录(加盖专用章、生育保险章);
4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;
5、出生证明复印件;
6、社保卡复印件;
7、身份证复印件;
注:异地生育的需异地医院的就医医药费票据、医药费明
细、天津市南开社险份中心登记的相关材料
南开社险医保科电话:27686920
注:请将申请材料交到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212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