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07-11-21
1.企业编制人员应由本人所在单位,每年年底向人才中心缴纳存档费。
2.企业编制人员考核、晋升及工资变动等材料应由本人所在单位收集上交,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归档。
3.企业编制人员阅档,由所在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党员干部,开具阅档函查阅,其他人员不能查阅。
联 系 人:孙浩 张秀清
联系电话:022-278906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