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09-11-13
1、人事处将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交学院审核;
2、经学院审核,同意办理退休的职工填写《退休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,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,申请缓退的填写《天津大学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暂缓退休申请表》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。
3、学院将同意退休的人员名单和签署意见后的申请缓退的《天津大学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暂缓退休申请表》报送人事处;
4、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缓退的人员进行审核,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;
5、人事处将学校批准的退休和缓退人员名单及《办理退休手续通知单》下达学院,由学院通知个人办理退休手续;
6、退休职工持《办理退休手续通知单》到图书馆、财务处、设备处办理退休手续;
7、退休职工持《办理退休手续通知单》和医保证到人事处办理退休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