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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获得学历学位后,将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归入自己人事档案的手续
时间:
2009-11-13
1、由学院将学历证、学位证的复印件(加盖学院公章)、授予学位决定书原件、报到证原件交到人事处;
2、人事处对相应信息进行审核修改;
3、人事处将学历、学位材料归入个人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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