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3-05-15
按照国务院印发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要求,现将部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期:2023年05月16日—2023年05月24日。
二、受理地点及电话
地点:天津大学人事处;
通讯地址(邮编):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杏荪楼B-315(300350);
电话:022-27404886;
联系人:陈帅燃
天津大学人事处
2023年05月15日